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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得國小的時候大家似乎都流行去安親班,所以我媽也把我送進去了,但是原因不清楚,
不知道到底是一頭熱還是怕我不會自動自發的寫作業,不過我能確定的是,絕對不是成績太爛的關係,
這點我可是很驕傲的(得意貌),因為那時候雖然一樣秉持懶人的讀書態度,但是成績卻總是在前五名(好漢也得提當年勇,
只是到國中以後仍然不知死活的沿用如此的讀書態度,於是公立高中與我無緣。)簡而言之,我國小在安親班也混了幾學期,
然後那時候補習班常舉辦各種比賽,於是成績「優異」的我自然也得代表去比賽,
諷刺的是,比賽項目居然是我現在最討厭也最爛的數學,第一次是什麼國際兒童交流會的比賽,第二次則是什麼中韓友誼賽,
第一次得了個金盃獎,第二次則掉到銅牌,不過這兩次我可都是高高興興的把獎杯捧回來,
但是我老爸居然澆我冷水!那時候比賽都會繳交報名費的,好像是五百吧!我爸就說我那獎盃明明就是花錢買的,
基本上應該是人人有獎吧!
  厚!我聽到就有點不服氣,畢竟我也是很努力的在動我那時還很靈光的腦袋耶,
被老爸說的一文不值,那時候不夠牙尖嘴利,所以只能在心裡發悶,果是現在可就不同了,
我一定會頂回去的,哈哈!雖然我那時候也很懷疑那五百元的目的。
  我是突然在房間看到這兩座獎盃才想起來這個小插曲的,順便來炫耀一下當初的光榮事蹟,
畢竟越大越退步,得獎這回事已經離我很遠了!讓我緬懷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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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ki749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